見證古代刑法制度的西周刖人守門鼎
時間:2021/2/21 22:50:26 來源:收藏快報 王英輝/陜西寶雞
寒冬時節(jié),三五好友相約,圍坐一起,熱氣騰騰地吃一頓涮煮大餐,真是無比愜意之快事。面對著餐桌上“咕嘟嘟”翻滾著的火鍋,心中不由得閃出一個疑問:“這既簡單且熱鬧的吃法,究竟源自何時?”
40多年前出土的一件珍貴文物,給了我們最直觀的答案。
那是1974年12月,冬日的某一天,位于陜西寶雞茹家莊的黃土臺塬上,村民正在廣袤的田地間耕作,突然腳下的農(nóng)具刨出了一個土坑。在西府原野間,這樣的經(jīng)歷并不鮮見,剛開始誰也沒在意夾雜在土坑泥土中大量散亂的馬骨,牲畜死亡后,就近埋葬在黃土里,也是常有的事。但在后續(xù)不間斷的勞動過程中,堅硬的鋤頭碰撞到了東西,伴隨著一聲清脆的響音,村民們接二連三地攫出了一堆“銅疙瘩”。一時間,聚攏過來的村民圍著出土的東西端詳起來,當(dāng)即便有人向文物部門匯報了這一最新發(fā)現(xiàn)??脊殴ぷ髡呓?jīng)過科學(xué)發(fā)掘,最終有了更大的收獲,此處乃系西周昭王瑕至穆王滿之間的兩處墓葬,其中1號墓墓主為伯,2號墓墓主為井姬。
而上述那件鏤刻有精美紋飾且綠銹斑斑的東西——刖人守門鼎,便出土于1號伯的墓葬。
整座鼎身通高18.7厘米,重4.3千克,整體呈長方體,造型極具美感,別致奇巧,以立體繁縟雕塑裝飾為主,蓋雖有殘,但上飾竊曲紋清晰流暢,四角端部各有一小鳥,活靈活現(xiàn)。器身四角各鑄有一個立體卷尾龍,怒目圓睜,咧嘴回望,作攀登狀,卷尾屈身,力道十足,神態(tài)鮮活。爐身底部四角有四個扁條形足,足上端各飾有一只袋鼠形獸首,雙目突出,雙耳聳起,栩栩如生,憨萌可愛。
刖人守門鼎分為上下兩層,上層用來盛放食物,下層則專門放置炭火燃料,兩側(cè)分別設(shè)有小窗,門由正面打開,底部的小孔和背面竊曲紋鏤孔可謂匠心獨具,便于通風(fēng)助燃散煙,爐盤可以盛放炭火不斷加熱,使得鼎內(nèi)食物保持一定的溫度,火愈烈,則溫度愈高。可以想象一下,先民將狩獵得來的肉塊擱于鼎盤,加水烹煮,下面不斷添加炭火,沸水中的肉瞬間便會熟透,這就是不折不扣的三千年前的火鍋了。且構(gòu)造和原理與今天的炭火火鍋相比,美術(shù)工藝及精良程度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作為一件形似當(dāng)代火鍋的文物,其不僅是一件實用器具,也是我國古代刑法的一件重要物證。最引人注目的是爐體正面右門上站立著一位束發(fā)裸體,慘缺左足的男性奴隸。其腳被砍掉,屬于當(dāng)時的一種刑罰——刖(yuè),又稱剕(fèi)刑,是中國古代酷刑之一,指砍去受罰者左腳、右腳或雙腳。
刖刑在夏朝稱臏,周朝稱刖,秦朝稱斬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蓋骨(臏骨),使犯人不能正常站立,極盡屈辱茍且偷生。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屬肉刑;亦有指它是滿清十大酷刑之一。刖刑不同于臏刑。臏刑,指挖去膝蓋骨。戰(zhàn)國時期杰出的軍事家孫臏正是遭受此刑后,才將名字“孫賓”改為“孫臏”的。而刖刑,則指砍去雙腳,春秋時和氏璧的發(fā)現(xiàn)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
鼎上側(cè)身屈膝跪坐在門邊作守門狀,這是西周刖刑的真實寫照,與史書記載的刖者守門相符,證實了《周禮·秋官》記載:“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guān),宮者使守內(nèi),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積?!?
守門的刖人,淋漓盡致地刻畫了奴隸社會底層人慘痛的生存狀態(tài),也從側(cè)面揭示了青銅鼎不單是禮器,還是統(tǒng)治者維護綱紀(jì)、昭明刑罰載體的根本面目,將法律內(nèi)容以直白的畫面展示出來,更能起到教化平民大眾和震懾奴隸們的作用,所以說,它更是今天的人們研究西周社會面貌和刑罰制度的重要佐證。
但是作為欣賞與實用價值并重的一件青銅器,刖人守門鼎無疑是遙遠時代里勞動人民智慧結(jié)晶在文物上的具體呈現(xiàn),更是舌尖上的美食——火鍋最古老的標(biāo)本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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