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7/19 17:27:37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前蘇聯(lián)的社會主義勞動獎章
中新網(wǎng)9月16日電 徽章進入收藏領域,種類繁多,家族龐大,但總的來說,主要包括三大類:即證章、獎章(包括勛章)和紀念章。香港《大公報》作了介紹,摘錄如下:
一、勛章
國家對有特殊功績者的榮譽獎章,規(guī)格多高于獎章。通常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頒發(fā)和授予。勛章和獎章授予的對象多是立有不同等次軍功的人,但也發(fā)給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者,如在社會政治活動、科學技術發(fā)展和文化藝術等領域建樹甚豐者。
勛章和獎章多發(fā)給個人,也發(fā)給集體。有的勛章和獎章也可授予外國人。例如被譽為“中國陸軍窗口”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臨汾旅”某團,對外開放二十多年來官兵在迎外場上獲得了一千多枚外國勛章,這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驕傲。
二、獎章
國家或軍隊對立有軍功或取得其它成就者的獎賞,實際上是對勛章的一種補充。獎章一詞源于拉丁語“金屬”。作為獎賞的獎章到17世紀才出現(xiàn)。1632年,瑞典國王古斯塔夫.阿道夫鑄金質(zhì)獎章,獎勵參加紐倫堡會戰(zhàn)的軍官。這種方式為他人所仿效。世界上大多數(shù)國家都有自己特色的獎章。獎章的原料及命名與勛章大體相當。
三、軍徽
象征軍隊的標志之一。1949年6月15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發(fā)布命令,頒發(fā)經(jīng)毛澤東審定、批準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樣式為鑲有黃色邊之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亦稱“八一”軍徽。紅星象征中國人民獲得解放,“八一”表示1927年8月1日中國人民舉行南昌起義反對國民黨反動派,從此人民解放軍誕生了。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部頒發(fā)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nèi)務條令“草案”》中,曾附錄了陸軍軍徽、海軍軍徽和空軍軍徽樣式。陸軍軍徽亦即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海軍、空軍的軍徽以“八一”軍徽為主體,表示海軍、空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部分,是在陸軍的基礎上發(fā)展壯大起來的。海軍軍徽為藏藍色底,象征廣闊的海洋,襯以銀灰色鐵錨,代表艦艇??哲娷娀諡樘焖{色底,象征遼闊的藍天,襯以金黃色飛騰兩翼,代表飛機。1949年6月至1955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曾用作帽徽。
1990年6月,中央軍委頒發(fā)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nèi)務條令》重新附錄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圖樣,并對軍徽的使用作了明確規(guī)定,軍徽可按比例放大或縮小,用于舉行典禮、檢閱、軍人宣誓、隆重集會時懸掛在主席臺中央,也可用在臂章、獎狀、車輛、艦艇、飛機、重要建筑物上,禁止在裝飾物品、商業(yè)廣告或有損于軍徽莊嚴的場合使用。世界各國軍隊的軍徽,種類繁多,樣式各異。
四、領章
佩戴在軍衣領上的軍人識別標志之一。形狀有平行四邊形、長方形、正方形、斜角形等。一般用織物制作,顏色鮮艷,精致美觀,綴有軍銜或軍兵種專業(yè)勤務符號。通常分為常服領章、禮服領章以及作戰(zhàn)服領章等。各類領章樣式基本相同,禮服領章還以飾物相襯,戰(zhàn)時領章的星徽、符號多用無光澤金屬制作。
20世紀初,中國軍隊即開始佩戴領章,用以區(qū)分軍人的軍銜等級。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清政府規(guī)定陸軍禮服衣領上繡有領章,樣式為金色飛蟒抱珠和金辮,以珠子顏色區(qū)分等次,以金辮數(shù)區(qū)分級別,共為3等9級,上等紅珠,中等藍珠,次等白珠,各等第一級綴金辮三道,二級二道,三級一道。
1911年(宣統(tǒng)三年),增加了常服領章,樣式為長方形,分上下兩部分,上部區(qū)分兵種及綴標號,下部綴六角星徽區(qū)分級別,周邊和中央隔離線鑲辮條,以顏色區(qū)分等次,軍官、士兵均佩戴,改禮服領章為全領繡花,以顏色區(qū)分等次。1912年11月,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了新的陸軍領章樣式,禮服領章與宣統(tǒng)三年的樣式大體相同,常服領章改為劍形,中等、初等官佐及準尉領章填寫團(獨立營)番號,士兵領章,左填團、營番號,右填本人編號。
1936年1月國民黨政府頒布的《陸軍服制條例》規(guī)定,陸軍軍官、士兵的領章均為長方形,以三角星花區(qū)分軍銜等級。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zhàn)爭時期佩戴平行四邊形領章。1930年5月,中央軍事委員會制定的《中國工農(nóng)紅軍編制草案》規(guī)定:領章分步兵、騎兵、炮兵、航空兵、技術兵和職員6種,各以底色和邊色相區(qū)分,如步兵為深綠色底黑邊,炮兵為黑底紅邊。由于部隊分散,戰(zhàn)爭頻繁,此種領章未能實行,紅軍仍普遍佩戴全紅領章??谷諔?zhàn)爭、解放戰(zhàn)爭時期以及50年代初,主要以臂章、胸章為標志,不佩戴領章。
1955年實行軍銜制時,陸軍、海軍、空軍官兵的領章分別為紅色、黑色和天藍色,上綴軍種、兵種或專業(yè)勤務符號,陸軍、空軍士兵領章還有表示軍銜等級的五角星徽;海軍士兵佩戴小肩章,不佩戴領章。1958年1月起,軍官改佩軍銜領章,其規(guī)格、底色與原制式相同,三面鑲金黃色邊,并有區(qū)分軍銜等級的星徽和橫線,尉級軍官為一道黃色橫線,校級軍官為兩道黃色橫線,將軍和元帥領章無橫線。其中少尉、少校、少將為一顆星徽,中尉、中校、中將為二顆星徽,上尉、上校、上將為三顆星徽,大尉、大校、大將為四顆星徽,元帥領章綴一枚國徽和一顆星徽。海軍陸上士兵、海軍航空兵士兵冬常服肩章和海軍士兵大衣肩章,改為領章。
1965年6月,取消軍銜制,全軍統(tǒng)一佩戴全紅領章。1985年5月,陸軍、海軍、空軍領章又分別改為紅色、黑色和天藍色,軍官領章三面鑲金黃色邊,中間綴五角星徽,士兵領章綴軍種符號。
1988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新的軍銜制,全軍官兵改佩軍種(專業(yè)技術)符號或領花,軍人常服和制式襯衣綴軍種或專業(yè)技術符號(見軍兵種專業(yè)勤務符號),軍官禮服綴領花。1992年5月,文職干部統(tǒng)一配發(fā)服裝,佩戴文職干部領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自1989年2月底,亦改佩領花,樣式為圓形,由盾牌和松枝葉組成,金屬材料制作。世界各國軍隊的軍人軍服上大多佩戴領章,作為識別軍人的軍銜等級和所屬部隊性質(zhì)的標志。
五、帽徽
佩戴在軍帽上象征軍隊的標志。中世紀末,歐洲各國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在軍人帽子上佩戴各種特殊識別標志的習慣,如匈牙利和南斯拉夫某些輕騎兵的帽子上,插有不大的帽纓或一束雄雞羽毛。18世紀上半葉,歐洲許多國家的軍隊開始佩戴帽徽作為標志。起初是用布制作的,后來改為陶瓷或金屬制品,樣式多為圓形或橢圓形,顏色一般與國徽(國旗)顏色相同。
中國清朝末年的新軍和民國時期的軍隊,都佩戴帽徽作為一種識別標志。1912年10月,政府規(guī)定的帽徽樣式,陸軍常服為銅質(zhì)五角星,由紅、黃、藍、白、黑色五瓣組成,陸軍軍官禮服帽徽以常服帽徽為主體,邊沿加飾圓型金色菊花,綴時紅瓣向上。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zhàn)爭時期,佩戴布料全紅五角星帽徽。
1949年6月起,中國人民解放軍帽徽樣式與“八一”軍徽相同。1951年后,海軍、空軍軍官的帽徽樣式與本軍種軍徽樣式相同(見軍徽)。1955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頒發(fā)了新的帽徽樣式,陸軍、海軍、空軍的帽徽為圓形,正中鑲嵌“八一”軍徽,分別以海藍、藏藍、天藍色墊底,周圍為麥穗和齒輪。海軍、空軍帽徽分別襯以鐵錨和飛鷹兩翼。1965年6月,陸軍、海軍、空軍的帽徽統(tǒng)一改為全紅五角星。1985年5月,陸軍、海軍、空軍帽徽又分別恢復1955年樣式,并分大小兩種。
1988年10月,在實行新軍銜制的同時,陸軍、海軍、空軍的帽徽進行了改革,將1985年實行的小帽徽作為作訓帽和女軍人無檐軟帽帽徽,大帽徽加襯金黃色松枝葉和天安門圖案,適用于大檐帽、水兵帽、絨(皮)帽上佩戴。新的三軍大檐帽帽徽主體為“八一”紅五星,八片金黃色松枝葉環(huán)抱麥穗、齒輪和天安門。
新帽徽莊重嚴肅,美觀大方。紅五星、麥穗、齒輪和天安門,象征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與各族人民團結一致,同心同德,肩負著保衛(wèi)祖國、建設祖國的光榮使命。長青松樹具有傲風雪、抗嚴寒的性格,體現(xiàn)了中華民族的浩然正氣和當代軍人的不屈風范。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也佩戴帽徽,其圖案由國徽、盾牌、長城和松枝組成。
六、臂章
佩戴在軍衣衣袖上臂部位,表示軍人身份或勤務的標志。一般佩戴在左臂,形狀有長方形、菱形、盾形等。套在袖子上的長方形臂章亦稱袖章或袖標。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歷史上曾以臂章為標志。土地革命戰(zhàn)爭時期,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有些游擊隊、赤衛(wèi)隊的臂章,正中為五角星和鐮刀、錘子,上邊印有“全世界無產(chǎn)階級及被壓迫民族聯(lián)合起來”字樣,下邊填寫單位、姓名。
抗日戰(zhàn)爭時期,八路軍佩戴的臂章為長方形(8.5×6.5厘米),白布底,用藍色印制,中間為“八路”二字,新四軍佩戴的臂章與八路軍佩戴的臂章大致相同,中間印有“N4A”(新四軍)字樣。解放戰(zhàn)爭時期,人民解放軍中僅部分院校學員、教職員工及擔負特殊任務的軍人佩戴臂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歷次頒發(fā)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nèi)務條令,均規(guī)定有值班、執(zhí)勤人員臂章的樣式、佩戴方法。臂章通常用黃色或紅色的絲織品制成,長35-45厘米,寬10-12厘米,標以紅色或黃(白)色的“值班員”、“值日員”、“值勤”字樣,套在左臂上。
1989年10月1日起,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擔負城市軍容風紀糾察的人員,開始佩戴印有“糾察”二字的盾形臂章。50年代,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曾佩戴過印有“公安”二字的盾形臂章。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建立后,于1985年1月開始佩戴盾形執(zhí)勤臂章。
世界上許多國家的軍隊都以臂章作為軍種、兵種或技術勤務的標志,也有的作為軍階符號或所屬部隊的標志。如蘇軍的臂章一般表示軍兵種或技術勤務,美軍的臂章主要用于表示士兵的軍階。日本自衛(wèi)隊的臂章通常作為軍銜標志,有的作為所屬部隊的標志。
七、軍銜
區(qū)分軍人等級、表明軍人身份的稱號、標志、國家給予軍人的榮譽。通常由將官、校官、尉官、準尉、士官、士兵構成其等級體系,有的國家還設有元帥。以置于肩、領或袖、帽等處的專門徽章符號,標志軍人的軍銜等級和所屬軍種、兵種及專業(yè)勤務。
軍銜的種類,按其性質(zhì),可分為正式軍銜、臨時軍銜和榮譽軍銜;按兵役,可分為現(xiàn)役軍銜、預備役軍銜和退役軍銜。許多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軍銜是軍人的終身榮譽,非經(jīng)法律判決不得剝奪,具有一定功績的軍人退役后,在規(guī)定的場所有權穿著佩戴軍銜符號的軍服。
軍銜等級的設置,與軍隊的規(guī)模和體制編制密切相關。歐洲早期的軍隊,最大編制是團,所以當時最高軍銜只是上校,將軍則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揮作戰(zhàn)的首領。以后,隨著軍隊組織編制擴大,將軍遂劃分為若干等級,以指揮不同規(guī)模的軍隊。
軍銜是多數(shù)國家規(guī)定軍官服役年齡和軍人享受物質(zhì)待遇的重要依據(jù)。軍官服役年齡的大小,與軍銜的高低成正比,不過這種比率逐步呈縮小趨勢。如20世紀初,日本規(guī)定上將65歲,少尉45歲,而80年代末規(guī)定上將60歲,少尉53歲,上將與少尉的最高服役年齡之差,由20歲縮小到7歲。西方國家軍官的薪金,大多以軍銜作為依據(jù),東歐一些國家的軍官,軍銜則為薪金構成的一部分。
中國古代有一套獨特的武職官員等級制度。秦漢時期,官員的等級稱“石”。魏晉以后,官員的等級稱“品”,多數(shù)朝代的武職官員等級設9品18級(每品分正、從兩級)。唐宋時期,武職官員等級設9品32級。隋唐以后,在品之外還設有“武階”。階數(shù)多少各朝不等,多者45階,少則18階,每階均有等級稱號,如驃騎大將軍、昭武校尉、陪戎副尉等。以不同顏色和圖案的冠服佩飾標志官員的品階,是中國古代武階制度的一個顯著特點,它表明中國封建社會武職官員的等級制度已趨完善。
清朝末年,清政府參仿西方軍事制度,實行營制改革。從1904年開始至1911年3月,歷時6年多,逐步地在中國軍隊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軍銜制度,取代了傳統(tǒng)的武階制度。中國初次建立的軍銜設6等18級,上等第一級包括大將軍、將軍、正都統(tǒng),第二級為副都統(tǒng),第三級為協(xié)都統(tǒng),中等第一級為正參領,第二級為副參領,第三級為協(xié)參領;初等第一級為正軍校,第二級為副軍校,第三級為協(xié)軍校,額外軍官一級: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級,兵分正兵、一等兵、二等兵3級。
辛亥革命后,1912年1月,民國臨時政府改定軍銜等級為6等16級,上等軍官稱將軍,中等軍官稱都尉,初等軍官稱軍校,每等分大、左、右3級,額外官佐1級,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級,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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