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31 11:47:09 來源:收藏快報 盧伯雄/湖南長沙
圖1 實寄封
在古玩城經(jīng)營郵資票品的A老板,知道我愛好郵品研究,便送我一枚頗顯“怪異”的實寄封(圖1),并請我作鑒賞。
圖2 1994—21T《古塔》小全張
圖3 圖案與《古塔》小全張相似的紀念張
細觀該枚實寄封,確有趣味。該實寄封使用的信封是由湖南省漢壽縣二中印刷廠印制,信封正面左上方印有6個郵政編碼紅色方格,右下方印有郵政編碼4個字,信封背面有印量10萬,1994年9月出廠,湖南省郵電管理局監(jiān)制,41—0112—1號普通信封,是一批供市場銷售的標準信封。信封正面用藍色墨水的鋼筆手書“410011,湖南省委三辦公樓五樓企宣處,××(信封上的收信人隱去),湖南漢壽縣軍山鋪詹寄,郵政編碼415901。信封右上角貼一枚無任何郵資憑證的“郵票”,銷“湖南漢壽1995.6.9—1—415901”郵政日戳,封背面有“湖南長沙1995.6.11.16—52—410011紋線”落地機戳,屬于一枚已經(jīng)過了投寄、投遞郵路的正常自然實寄封。經(jīng)反復鑒辨,該枚實寄封并沒有作假跡象,經(jīng)筆者核實:信封上加蓋的2枚郵政日戳,湖南漢壽415901的郵政編碼日戳,屬漢壽縣軍山鋪郵政所使用的1號營業(yè)戳。據(jù)漢壽縣郵政局有關領導介紹,按當時鄉(xiāng)郵規(guī)定,投進所屬郵筒的信件,歸該所收筒并銷花、裝袋、封鉛后,由縣局專車接收。封背面落地戳為“湖南長沙1995.6.11.16—52—410011紋線”機戳,日戳中的“410011”郵政編碼為長沙韶山路郵政支局,收信地址中的湖南省委辦公樓屬韶山路1號,屬韶山路支局的投遞段,落地戳上的“52”,為長沙市局放置在韶山路郵政投遞班用的,52為該機戳編號。
該枚實寄封,從投郵筒到投遞經(jīng)過了7天郵路,基本上符合偏僻地區(qū)的普通平信周期,從信封上所載的信息的確充滿了郵味,將其視為一枚“正常”的實寄封是合理的。
不過,若說其“非正?!币彩怯小佰E”可尋的。因為信封上應付郵資的憑證不是郵票,而是一枚供欣賞的紀念張印刷品。這枚貼在信封上的印刷品,在筆者印象中非常深刻。那是1994年底,中國集郵總公司發(fā)出第一批全年預訂郵票冊時,因最后一套郵票1994—21T《古塔》小全張(圖2)的印刷廠尚未正式交付,便使用了一枚和《古塔》小全張規(guī)格一致的紀念張(圖3)代替,且插在年冊中《古塔》小全張的位置上。該枚紀念張除了版別不對和無郵票的要素外,在圖案和版式上與小全張相似,加之又插在年冊中《古塔》小全張的位置上,如不細看容易讓人混淆。而該枚實寄封上貼的“郵票”,正是《古塔》紀念張上的第一枚。
是否是寄信人無意或是有意將紀念張上的“郵票”撕下來充當郵資憑證使用?這個問題確也無法考證,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不是有意制作的集郵品,因該信封右側有剪過的痕跡,從自然形成的剪口上看應裝過信紙。有意思的是這枚非郵票的信函,只要郵局工作人員認真或仔細一點不難發(fā)現(xiàn),就會按郵政有關規(guī)定作為欠資處理,問題是反被郵局工作人員受理并銷花發(fā)出。如果是用機器銷花,未被識別還情有可緣,可它是經(jīng)過了人的眼睛用手戳銷的。由此可見,造成這種以紀念張當郵票使用的“過錯”,究競是誰造成的呢?寄信人!中國集郵總公司!郵政工作人員!從理論上分析,惹禍的起因還是中國集郵總公司,由于《古塔》小全張因郵票印刷廠尚未正式交付,可推遲預訂年冊發(fā)出,何必多此一舉印一枚紀念張去暫時替代年冊中的《古塔》小全張位置,如果中國集郵總公司不多此一舉,那么就不會有此過錯的實寄封。筆者認為這種弄巧成拙的做法,盼郵政有關決策人還是引以為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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