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21 8:43:58 來源:新浪收藏
文:舒曉明
假如說北宋官是“挖不出”的話,那南宋官窯則是“挖不完”。
官窯、內(nèi)窯、新窯、續(xù)窯、烏泥窯、余姚窯、舊越窯、哥窯、官窯、修內(nèi)司窯、南宋官窯、龍泉窯大窯窯址、金村窯址、慈溪寺龍口窯址、低嶺頭窯址、杭州郊壇下窯址、卷煙廠窯址、老虎洞窯址、紹興元年燒造、紹興四年燒造、紹興十三年燒造、紹興十六年燒造、“大宋國浙”銘文、“已亥歲”銘文、“庚子修內(nèi)司窯”銘文、“甲子”銘文、“大元國口六年”銘文、乾道臨安志、淳佑臨安志、咸淳臨安志。30個詞組,猶如30個硬邦邦誰也繞不過的鐵樁,形成了南宋官窯研究的迷宮。
建炎元年(1127年)至德祐二年(1276年)南宋共149年。歷史只給了人們短短的149年,實際上連這都沒有,每一個研究者都知道重點在“紹興年間”,而重中之重在紹興元年至紹興十九年,僅僅十九年時間。若想在這短短的時段內(nèi)將這30個詞組安排得妥妥帖帖,眾人心服口服,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范夢園先生說:“自宋代以來,學(xué)者們對于宋代官窯給予了極大的關(guān)注,在研究和實踐中也取得了巨大的進展,但是對于宋代官窯的全貌仍然是霧里看花,還需要我們尋找出更多的文獻和實物線索。并對現(xiàn)有的資料進一步整合分析。我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一定可以真正揭開宋代官窯的神秘面紗的”。
時間與空間是絕對概念,是存在的基本屬性。一個連起始燒造時間與終結(jié)燒造時間都說不清的窯址能被確認嗎?一個刻著南宋一朝從沒有過的稱謂打著“庚子”銘印的蕩箍能作為南宋官窯的證據(jù)嗎?
面紗沒有揭開,霧霾依舊重重。
有些言論令筆者感到震驚?!霸诶匣⒍锤G發(fā)現(xiàn)的十幾年中,各方面專家和學(xué)者該肯定探討和該研究的事都已經(jīng)做了?,F(xiàn)在再不承認這一窯場是修內(nèi)司官窯,筆者基本上已無話可說了”?!皞€別人對已經(jīng)定論的科學(xué)結(jié)論提出疑義,是嘩眾取寵”。
筆者以為,拉大旗做虎皮,包著自己,嚇唬別人的嘩眾取寵之徒正是持此言論者。故此失彼,摁倒葫蘆起了瓢;前面孔雀開屏,后面露著屁股;正是這些人的理論的最大特點。
凡初入南宋官窯門檻的研究者,必會看到以下三條路標式的史料:
一、《永樂大典》引《容齋筆記》載:“秦檜修禮樂,文太平,止專用一宦官者主之,人乎為邵局,今渾儀禮器中,猶鑄邵名,禮樂之器,兼有不合經(jīng)典處,是欠名儒討論”。
二、《負暄雜錄》、《坦齋筆衡》共同載有“中興渡江有邵成章提舉后苑,號邵局”。
三、 元人陸友《研北雜志》:“宋紹興中,秦檜修禮樂以文太平,用內(nèi)侍邵諤主之,時方造玉輅及鹵簿儀仗,百工皆隸之,謂之邵局,故渾禮儀器,猶鑄諤姓名”。
三條史料引出三個問題:一、紹興中修禮樂是為了粉飾太平嗎?二、修禮樂之主持人到底是趙構(gòu)呢還是秦檜呢?三、“人呼為邵局”、“號邵局”、“謂之邵局”,邵局果然存在嗎?
目前國內(nèi)學(xué)術(shù)界大多數(shù)人的回答是肯定的:是為了粉飾太平,是秦檜干的,邵局確實存在。筆者以為這種答案是錯誤的,不符合歷史真實情況。紹興中修禮樂完全是趙構(gòu)一人力主并操持,其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強化自己的正當(dāng)性,復(fù)興三代禮制,鞏固皇權(quán)的一種政治行為。秦檜只不過是眾多符合者之一。邵局根本不存在,是受秦檜迫害的一些人,為了報復(fù)秦檜而刻意散布的一種說辭而已。
主觀不等于客觀,感情不能代替事實。
秦檜有罪,罪不在此。洪邁所言是一種可以理解的報復(fù)行為,但是一種偏頗的失實言論。
紹興九年(1139年)高宗曰:“以渡江以后所作禮器多不合古”?!霸t東京留守司搜訪郊廟禮器來上”。高宗曰:“南渡以來,大抵遵祖宗之制,雖微有增損,不足為輕重有無”。紹興十年(1140年)高宗曰:“近世禮器不合古制,如聶崇義三禮圖極可笑。俟兵事稍定,當(dāng)講論改造”。紹興十年(1140年)。。。。。。上曰:“朕嘗考三代禮器皆有深意,后世非特制作不精,且失其意,朕雖艱難,亦欲改造,漸令復(fù)古”。宋史載:“南渡中興,銳意修復(fù),高宗嘗謂輔曰:晉武平吳之后,上下不知有禮,旋致禍亂,周禮不秉,其何能國?”
紹興八年簽訂“紹興合約”,宗弼撕毀和議,大舉南下犯宋。高宗正是在此戰(zhàn)事正酣背景下講的這番話。這番話并非是信口開河即興之語,而是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深思熟慮后的政治宣言。高宗提到“聶崇義”,(此公上文有提到,為北宋復(fù)古思潮的主要批判對象)。高宗提到“三代禮器,皆有深義”這是北宋大儒李公麟、呂大臨的觀點。呂大臨講:“非敢以器為玩也。觀其器,誦其言,以追三代之遺風(fēng),如見其人矣”。李公麟講:“圣人制器尚象,載道垂誡,寓不傳之妙于器用之間,以遺后人,使宏識之士即器以求象,即象以求意,心悟目擊命物之旨,曉禮樂法而不說之秘。。。。。?!?/P>
“周禮不稟,其何能國?”這是趙構(gòu)的肺腑之言,也是他的治國方略。
秦檜(1090年——1155年)江寧(今南京)人。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官至御史中丞職。南宋官至左相,封太師,魏國公。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病死,加封申王。寧宗開禧二年(1206年)被削去王爵,改謚謬丑,后又恢復(fù)原封謚。
《宋會要輯稿》禮二四之八四一八五“紹興元年二月十一日,禮部尚書秦檜等言,明堂之理尚或可舉,然而事大體重,更乞博采群議,審擇其中”。
《宋史》卷一零一“志”第五四“明堂”高宗紹興元年禮部尚書秦檜等言:“國朝冬祀大禮神位六百九十,行事官六百七十余員,今鹵簿、儀仗、祭器法物散失殆盡,不可悉行。宗廟行禮,又不可及天地。明堂之禮,可舉而行,乞詔有司討論以聞”。
《續(xù)修四庫全書》本,冊八二二頁三八,朱熹曰“。。。。。。某伏見政和年中議禮局(秦檜:實為禮制局)鑄造禮器。。。。。。”
《宋會要輯稿》禮一四之八一載:“紹興十六年十月十二日上御射殿,宰執(zhí)進呈禮器。宰臣秦檜曰:‘考古制度極精致’”。
從以上史料看不到秦檜有任何不妥的言語,相反覺得此人思維縝密,做事精明。
邵諤事跡編年
(以下史料輯自劉未著《邵諤、王晉錫與修內(nèi)司窯》)
紹興元年(1133年):任入內(nèi)內(nèi)侍省東頭供奉官,干辦御藥院參與??薄肚笸ㄨb》。《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八之八七載。
紹興二年(1132年):干辦御藥院主管嘉國懿康惠徽夫人朱氏葬事。《中興禮書》卷二九七載。
紹興三年(1133年):干辦御藥院?!督ㄑ滓詠硐的暌洝肪砹溯d。
紹興四年(1134年):干辦御藥院?!吨信d禮書》卷六〇載。
紹興五年(1135年):主管講筵所、提點資善堂?!端螘嫺濉贩接蛉妮d。
紹興六年(1136年):武經(jīng)大夫、帶御器械?!督ㄑ滓詠硐的暌洝肪硪哗柫d。
紹興九年(1139年):帶御器械主管慶國柔懿淑美保慈夫人吳氏葬事,修蓋皇太后殿宇門廊等了畢轉(zhuǎn)行遙郡刺史?!吨信d禮書》卷二九七。《宋會要輯稿》方域二之一六載。
紹興十二年(1142年):入內(nèi)內(nèi)侍省押班主管勅葬婉儀張氏、制造車輅儀仗景福殿使、奉國軍承宣使為延福官使?!吨信d禮書》卷二九七,《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六,《宋會要輯稿》輿服一之二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七載。
紹興十三年(1143年):入內(nèi)內(nèi)侍省押班作車輅仗衛(wèi)畢工,制造中宮袆衣禮服等?!吨信d禮書》卷一八八載。
紹興十四年(1144年):專主制造渾儀?!端问贰肪戆艘弧堵蓞栔尽芬凰妮d。
紹興十八年(1148年):寧海軍承宣使、提舉祐神觀換造祭歌玉磬?!吨信d禮書》卷一四載。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寧海軍承宣使、提舉祐神觀、博陵郡開國公、食邑二千二百戶、食實封二百戶。邵諤提舉天文書《乙己占》校訂。黃丕烈《士禮居藏書題跋記》卷三頁98。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罷職?!端螘嫺濉愤\歷之一八載。
劉未認為邵諤的實職應(yīng)是押班,《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八:“紹興十三年正月癸卯 尚書省戶部尚書張澄、入內(nèi)內(nèi)侍省都知邵諤并進秩一等,以車輅仗衛(wèi)畢工故也?!敝涊d有誤。筆者贊同劉先生看法。
據(jù)李民舉《宋官窯論稿》講:“邵諤生年已不可考,《宋會輯稿》儀制一三之四載,乾道八年正月邵諤被追贈為‘寧武軍節(jié)度使’,則卒年不晚于乾道八年”。(1172年。)
《宋會要輯稿》職官三六之十三、一四引《神宗正史·職官志》云:“入內(nèi)內(nèi)侍省都都知,從五品;都知、副都知、押班,并正六品;內(nèi)東西頭供奉官,從八品;殿頭、高品,并正九品;高班、黃門、內(nèi)品,并從九品。無定員。都知、押班掌禁中供奉之事······押班以上秩高者,加昭宣、宣政、宣慶、景福殿、延福宮使,領(lǐng)刺史至觀察留后止。其要近職任則章善閣、延福宮,遷后苑,次龍圖天章寶文閣、東門司、御藥院,乃除帶御器械或押班,而遷除皆檢勘上樞密院。”
邵諤之品位為正六品,官職為入內(nèi)內(nèi)侍省押班。
南宋史學(xué)家李心傳于《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四:“渾天儀,古器也。舊京凡四座,每座約用銅二萬斤。至道儀在測驗渾儀所,皇祐儀在翰林天文局,熙寧儀在太史局天文院,元祐儀在合臺。紹興三年,工部員外郎晉陵袁正功獻渾天儀木樣,命有司制之,太史局請折半制造,計用銅八千四百馀斤。詔工部侍郎提舉,後以巡幸不克成。時資州龍水縣士人張大橶以木為蓋天,言可備軍幕中候驗。七年汞,席大光為制置大使,獻諸朝。其後,上在容中自作渾儀,然制差小。十四年四月,逐命有司制之,內(nèi)侍邵諤領(lǐng)其事,久之乃成。三十二年,以授太史局焉”。
渾象是一種表現(xiàn)天體運動的演示儀器,類似現(xiàn)代的天球儀,是一種可繞軸轉(zhuǎn)動的刻畫有星宿、赤道、黃道、恒隱圈、恒顯圈等的圓球,渾象主要用于象征天球的運動,表演天象的變化。
渾天儀是渾儀和渾象的總稱。渾天儀渾儀是測量天體球面坐標的一種儀器,而渾象是古代用來演示天象的儀表。它們是我國東漢天文學(xué)家張衡所制的。西方的渾天儀最早由埃拉托色尼于公元前255年發(fā)明。葡萄牙國旗上畫有渾儀,自馬努埃一世起渾天儀成為該國之象征。
渾天說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重要宇宙理論,認為“渾天如雞子,天體圓如蛋丸,地如雞中黃”,天內(nèi)充滿了水,天靠氣支撐著,地則浮在水面上。渾儀和渾象是反映渾天說的儀器,即是“物化”和“渾天說”。
渾儀是一觀測儀器,內(nèi)有窺管,亦稱望管,用以測定昏、旦和夜半中星以及天體的赤道坐標,也能測定天體的黃道經(jīng)度和地平坐標。渾儀由早期四游儀和赤道環(huán)組成。從漢代到北宋渾儀增加了黃道環(huán)、地平環(huán)、子午環(huán)、六合儀、白道環(huán)、內(nèi)赤道環(huán)、赤經(jīng)環(huán)等。北宋的沈括取消白道環(huán)、改變一些環(huán)的位置。元代郭守敬取消了黃道環(huán),并把原有的渾儀分為兩個獨立的儀器:簡儀和立運儀。中國現(xiàn)存最早的渾天儀制造于明朝,陳列在南京紫金山天文臺。
《宋史》卷八十一《律歷志。十四》:“紹興十四年,太史局請制渾儀。。。。。。高宗曰:此闕典也,朕已就宮中制造,范制雖小,可用窺測,日以晷度,夜以樞星為則,非久降出,第當(dāng)廣其尺寸爾。于是命檜提舉。時內(nèi)侍邵諤善運司,專令主之,累年方成”。
《宋會要輯稿》運歷二之一八載:“紹興十四年。。。。。。至是,命秦檜提舉修制,其后委內(nèi)侍邵諤主之。后渾儀雖成,至紹興三十三年諤亦罷職,遂以渾儀付太史局設(shè)焉”。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紹興十有四年四月丙戌:“命太師秦檜提舉制造混儀,詔有司求蘇頌遺法來上,上謂檜曰:宮中已制成小范,可以窺測,日以晷度,夜以樞星為則,。。。。。。逐命內(nèi)侍邵諤專主其事”。
三條權(quán)威史料,不同的人、不同的角度來描述同一件事,沒有矛盾,相互補充印證,其真實性無可置疑。
至于邵諤“提舉后苑”則更是無史料支持之說。
《宋會要輯稿》職官三六之一四引《哲宗正史·職官志》載:“后苑勾當(dāng)官無定員。后苑造作所監(jiān)官三人。后苑勾當(dāng)官掌苑囿、池沼、臺殿種藝碓飾,以備游幸。造作所掌造禁中服用之物”。
《皇宋中興兩朝圣政》卷一一載:“(紹興二年閏四月)丁酉,罷后苑作,惟留老工數(shù)人,作弓鎧以為武備”。
“邵局”一局,在南宋紹興年間的正式編制中并不存在。負責(zé)禮樂制作一事的正式機構(gòu)為“禮器局”。觀邵諤一生,隸人時少,被隸時多。辦了三場喪事,陪太子讀書,紹興九年給皇太后搞裝修,是個優(yōu)秀后勤人員。紹興十三年給皇帝造車輅時,前面還有尚書、侍郎管著。紹興十四年秦檜給派了個“大活兒”,一直干到退休。“累年方成”。后渾儀雖成,至紹興三十二年諤亦罷職,逐以渾儀付太史局設(shè)焉。
“只專用一宦者邵諤主之”,沒錯,主什么呢?主渾天儀制作,一干就是十八年,其他什么都沒主?!半`”的,就是那幾個鑄工。
《容齋筆記》言:“今渾儀禮器中,猶鑄邵名。。。。。?!?/P>
《研北雜志》言:“故渾禮儀器,猶鑄諤姓名?!?/P>
上文的“故” 字在此處為連詞,當(dāng)“所以”講。因為“秦檜修禮樂以文太平”“邵諤主之”“百工皆隸之”?!爸^之邵局”所以“渾禮儀器,猶鑄諤姓名”。這個提法荒誕離奇,屬無稽之談。
漆俠先生在《中國經(jīng)濟通史》、《宋代經(jīng)濟史》700頁指出:
為檢驗器物制作的好壞,每件器物上都寫(或刻)上自己的名字(《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六之一四。)。這在前代即已如此,銅器上刻上工匠長老的名字,由此保證產(chǎn)品的質(zhì)量。這是一項保證產(chǎn)品質(zhì)量的好辦法。技術(shù)高明的工匠是采用了這項考察辦法而得到提升到。如熙寧六年,軍器監(jiān)“弓匠李文應(yīng)、箭匠王成伎皆精巧,詔補三司守闕軍將,以教工匠”(《長編》卷二六八,熙寧六年十二月壬辰記事。)。南宋也同樣采用這種考察辦法,紹興四年令御前軍器所“開具精巧之人,取眾推伏,次第試驗,保明提舉所審驗旋,內(nèi)第二等人匠升作第一等,第三等升作第二等,仍支本等請受”,同時還規(guī)定“今后每年一次,依此”辦理(《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六之六至七。)。紹興九年御前軍器所“器甲工匠王成等二十五人,已及十年工課,并給趁辦,可依本所實該(核?)二年作家、甲頭例,各與轉(zhuǎn)一資”(《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六之八。)。有獎就有罰,有升也就有降,對于“老弱不堪工作之人”,也進行揀退,“庶免冒占人數(shù),虛支請受”(《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六之一〇)。
漆俠先生在同文833頁指出:
唐代以前,就在產(chǎn)品上題上制作工匠的名字,以考核工匠的優(yōu)劣。例如,制造弓箭、長刀之類的武器,“官為立樣,仍題工人姓名,然后聽鬻之。諸器物亦如之。以偽濫之物交易者,沒官;短狹不中量者,還主”(《唐六典》卷二〇《太府寺》。);“凡營造軍器,皆鐫題年月及工人姓名, 辨其名物而閱其虛實”(《唐六典》卷二三《將作監(jiān)》。),“辨其名物而閱其虛實”使消費者根據(jù)產(chǎn)品的實際情況而評定其優(yōu)劣,并根據(jù)鐫題的名字而考核工匠的能力,這是使產(chǎn)品質(zhì)量得到保證的一項好辦法。宋代繼承了這項做法,如前面曾引證《慶元條法事類》的記載,“諸買納金、銀、銅、鉛、錫,皆鑄為鋌,各鐫斤重,專典姓名,監(jiān)官押字,銅、鉛、錫仍鐫爐戶姓名”(《慶元條法事類》卷三七。),即可證明。又如宋代刊書無不雕上刻工的姓名,以及刊印是書書肆的堂號;筆、墨等也刻制工匠的姓名和堂號,借以對是項產(chǎn)品負責(zé)。這種做法不僅保證了產(chǎn)品的規(guī)格,而且也體現(xiàn)了生產(chǎn)者的高尚的職業(yè)道德。
通過以上論述可以看出,在銅制儀器上刻名字是當(dāng)時的一種慣例,主要是出于“責(zé)任制”的需要,與“秦檜”、“邵局”云云根本毫無干系。純屬胡拉硬拽,風(fēng)馬牛不相及。
邵諤一生的仕途可算順利,但其皇家機關(guān)事務(wù)管理,伺候皇帝日常生活服務(wù)的身份并沒有改變。
紹興十六年是禮器局燒造南宋官窯也就是“內(nèi)窯”、“修內(nèi)司窯”的年份,此時的邵諤正為渾天儀的制作忙得昏天黑地找不著北的時候,那里有閑暇去摻和燒窯之事呢?可以斷言,邵諤與“修內(nèi)司窯”沒有絲毫的干系。
基于以上史料可以清楚的看出:紹興年間修禮樂的主持人是趙構(gòu),而不是秦檜;其目的也不是為了粉飾太平,而是為了恢復(fù)周禮,鞏固皇權(quán)。趙構(gòu)的愧疚之心也是動力之一,因為這凝聚了數(shù)代君臣心血由其父親親自制造的禮器皆毀于其手。趙構(gòu),秦檜,邵諤之間的關(guān)系為正常的工作關(guān)系,并無茍且之事。趙構(gòu)讓秦檜負責(zé)渾天儀的放大制作,秦檜自己不會做,找來“善運思”的邵諤來具體制作,作為下級的邵諤也不得不做?!吧劬帧币徽f,更是沒有一條官方史料支持,根本就沒有這么一個單位。
既然事實如此,那么洪邁、葉寘、陸友的言論又是從何而來呢?
洪邁字景廬,洪皓第三子。紹興十五年,(1145年)中第,任兩浙轉(zhuǎn)運司干辦公事。御史汪勃彈劾洪邁知道其父親有反叛之謀,于是被貶出,任福州教授。
其父洪皓(1088年至1155年)建炎三年(1129年)出使金國,被扣留在荒漠十五年,堅貞不屈,艱苦備嘗,全節(jié)而歸。
高宗曰:“愛卿出使金國,忠貫日月,志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睔w國后不久便與秦檜在政見上發(fā)生分歧,諸多事情上與秦檜的意見恰恰相反。
洪皓久處北方,知道不少秦檜遠在北方的底細,例如秦檜曾隨宗翰圍攻楚州,起草過勸降的檄文。秦檜回朝后,一直隱瞞此事不欲人知。洪皓曾聽當(dāng)時隨軍的室捻談過,現(xiàn)在看了秦檜的種種表現(xiàn)很不以為然,便聯(lián)想到這件事。于是有一次便故意對秦檜說:“還記得室捻這個人嗎?我回國時,他托我向你問好”。秦檜聽后臉色以下變得通紅,再也忍不住了。就在發(fā)生此事的次日,侍御史李文會即上疏奏稱:“洪皓過去與奸臣朱勔的關(guān)系密切,改官不由正道。出使是逃避罪責(zé),無所成就。回朝后又貪戀高官厚祿,不肯回家省母。這種人若讓其久在朝中任職,必然生出許多事端,不如讓他到外地做官為好”。秦檜見到此奏折如獲至寶,也不核查是否符合事實,便立即進呈,而且還加油加醋地說洪皓在金國時與投敵的宇文虛中關(guān)系也很好,懷有二心。高宗信以為真,說道:“人臣事君,不可二心。若有二心,罪在不赦”。當(dāng)即同意將洪皓貶黜,出知饒州。時在九月十日,距洪皓回朝的時間還不到一個月呢!
洪皓出知饒州還不到一年,又發(fā)生了“白鍔指斥案”。紹興十四年六月,江浙閩等地發(fā)生大水,衢、信、處、婺等州,百姓溺死甚眾。建州,洪水冒城而入,公私房屋盡毀,死者數(shù)千人。面對這樣大的天災(zāi),臨安城中的官員們自然會議論紛紛,對現(xiàn)實政治不滿的人更會按照傳統(tǒng)觀念,把天災(zāi)的出現(xiàn)歸咎于宰相的錯誤。韋太后身邊的中官右武大夫白鍔,自持是從北方歸來的親信,對秦檜的所作所為很不滿意,便趁此揚言:“這是宰執(zhí)尋私,協(xié)理乖繆;洪皓名聞中外,但卻摒而不用,上天在示警懲罰啊”。秦檜知道后,立即派人把白鍔抓了起來投入大理寺的監(jiān)獄。審訊中,又發(fā)現(xiàn)白鍔的館客張伯麟曾在太學(xué)的墻壁上題詞:“夫差,你忘記越王殺了你的父親嗎?”含沙射影,心懷叵測,也逮捕下獄。還發(fā)現(xiàn)張伯麟曾問:“朝廷為什么把廉訪使這個官職撤銷了?”白鍔回答說:“任用內(nèi)奸作耳目,是太祖太宗立下的制度,今上恐怕不知道吧”就這樣牽連比附,終于以“指斥”罪名定案。白鍔于六月十六日被罷官,刺面發(fā)配萬安軍(今廣東萬寧)。白鍔既然有罪,被他贊道的洪皓也就岌岌可危了。果然,六月十七日便有人奏稱:“洪皓與白鍔是刎頸之交,所以要更相稱譽,誑惑眾聽”。其實,他們二人并無私交,白鍔只不過跟隨韋太后在北方,聽到過洪皓的言行,回朝后不滿秦檜的專橫而已。但這時有理說不清,根本沒有人去核查事實。洪皓也就無緣無故地被罷官回家,只領(lǐng)提舉江州太平觀的生活費。
紹興十七年五月,洪皓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落。他從饒州卸任后即回家閑居,因家在鄱陽,鄱陽又是饒州的首縣。新任的知州王洋前往拜訪,為其修舍,解決生活方面的某些困難。此事馬上被通判李勤抓住為擠走王洋的好材料,硬說他們二人在一起說了許多“欺世飛語”,不滿現(xiàn)實的話。侍御史余堯弼知道后又加以發(fā)揮,奏稱:洪皓“造為不根之言,簧鼓眾聽,幾以動搖國是”。雖然并未舉出什么“欺世”、“不根”的具體內(nèi)容,但“動搖國是”這個罪名確實夠大的。于是,洪皓進一步遭到厄運,“責(zé)授”團練副使,貶往英州安置。
英州,治所在廣東的英德。位于嶺南,遠離中央,開發(fā)較遲。當(dāng)時,社會經(jīng)濟十分落后,常常作為犯人充軍的蠻荒之地。洪皓這時已是六十歲的老人,竟然不容于朝中執(zhí)政的當(dāng)權(quán)派,屢遭迫害,強制離開家鄉(xiāng)去接受懲罰。
紹興二十五年六月,奸相秦檜病入膏肓,即將不起,社會輿論稍有開放,過去被秦檜處理的一些冤假錯案,開始引起人們的關(guān)注。洪皓這個被無辜流放蠻荒已達九年的有功之臣,終于經(jīng)人提議稍加寬貸,準予內(nèi)遷。復(fù)官左朝奉郎、主管臺州崇道觀,袁州居住。
洪皓接到內(nèi)遷的詔令后,便離開居住了九年的英州,向袁州走去。袁州,即江西境內(nèi)宜春,距英州約一千五百里。洪皓這時已是六十八歲的老翁,經(jīng)受九年監(jiān)管生活的折磨,身體極其虛弱,要走完這一千多里路,真是談何容易。不過,走出英州畢竟是走向希望,走向家鄉(xiāng)。不走將老死他鄉(xiāng),更會死不瞑目。比較起來還是走好。于是,洪皓拖著病弱的身子一步一步地向北方走去。約走了一百五十里,勉強到達韶關(guān);再走二百里,到達南雄便實在走不動了,病困旅途,缺醫(yī)少藥,拖到十二月一日終與世長辭。
洪皓去世的次日,把持朝政的秦檜也死了。
對于洪邁來講,秦檜是將其父迫害致死的罪魁禍首,這是難以化解的深仇大恨。對于高宗,洪邁內(nèi)心深處也不會有什么好感,礙于君臣關(guān)系,只不過是不便說出口而已。
在禪位儀式上,高宗面對群臣說:“朕做皇帝的時候失德處很多,多虧大家?guī)兔φ谘凇?。這說明高宗心里是有愧的。
負責(zé)禮樂器物制造的禮器局最高負責(zé)人段拂亦受到秦檜迫害。紹興十七年上任參政知事,(副相級別)紹興十八年即被免職?!端问费萘x》載:“鼎(趙鼎原為秦檜上司。居相位。后遭秦檜排擠。)既歿,遠近銜悲。參政段拂聞訃嘆息,為檜所聞,競降拂為資政殿大學(xué)士,旋且褫職,謫居興國軍”。僅僅因為對自己政敵的逝世表示嘆息,秦檜就下毒手除掉。氣焰囂張,心腸之惡劣可見一斑。你這樣去迫害別人,別人就不會報復(fù)你嗎?
洪邁之《容齋隨筆》成書于淳熙七年,(1180年)后又陸續(xù)寫了二十二年。此時已是孝宗朝。趙奮上臺后,為岳飛平反,并對秦檜勢力進行了清肅,政治局勢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作為一種反抗報復(fù)手段,即使洪邁不寫也會有別人寫。此種言論應(yīng)當(dāng)在孝宗朝已形成。
此說作為一家之言,對于紹興年間修禮樂的不同看法是可以存在的,但作為史料的陳述,未免有些偏頗與不符史實之嫌。
洪邁當(dāng)為此種說法的始作俑者,葉寘為二傳,陸友為三傳手,后面的轉(zhuǎn)手越發(fā)多矣。傳到清代就成了“宋大觀年間命閹官專督,故名修內(nèi)司”。此時老鼠已經(jīng)傳成大象了,這是最離譜的說法。此種說法作為泄憤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不是史實;對于南宋官窯的研究,“邵局”只起到了攪局的作用,使很多人偏離了真相,誤入了錯誤的迷途之中。秦檜有罪,罪不在此;洪皓有識,此處為虛。洪邁的“邵局說”嚴重干擾了南宋官窯的研究方向,使人們陷入一個虛構(gòu)的泥沼當(dāng)中不得自拔,亂上添亂。
疑點:
李民舉先生《宋官窯論稿》一文指出:“按此條不載于今本容齋筆記”。
筆者手中版本是北京燕山出版社二零零七年版《容齋筆記》,該版出版說明稱:“本部容齋筆記,參考了宋元以來國內(nèi)眾多的珍本、善本進行點校,并由北京大學(xué),中國人民大學(xué),中央民族大學(xué)眾多文史專家親自執(zhí)筆撰寫譯文,編撰精良,權(quán)威可泣”。 筆者遍查幾次也未查到有《永樂大典》(殘卷)卷之一萬九千七百八十一,邵局(條)下《容齋筆記》:“秦檜修禮樂,文太平,止專用一宦者,邵諤主之,人呼為邵局。今渾儀樂器中猶鑄邵姓名。禮樂之器,間有不合經(jīng)典處,是欠名儒討論”。
(容齋筆記是洪邁隨筆之總稱)
假如洪邁其它著作(《夷堅志》、《野處類稿》、《糖霜話》、《俗考》等書)中仍無此段論述的話,那問題的性質(zhì)就嚴重了。待查。
2018年5月于北京陶醺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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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證四《北宋官窯傳世古物尋覓》將于12月下旬紙媒發(f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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