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9/30 19:39:08 來源:中國文化報
作者:潘公凱
筆墨之所以能夠獨立出來,與中國畫畫論中重視的“理”有關。這個“理”從大略意義上說就是客觀對象的結構,與西方人模擬現(xiàn)實的外觀形象并不一樣,它雖然也是客觀的,是對象和客體的“理”,但又離不開主體的理解與歸納。同時,它又不是主體的“理”,并且“理”也與對象的“形”不同。“形”是外在的形式,“理”是內在的結構,是事物存在和運動的內在規(guī)律,比西方人所說的“結構”涵蓋面要寬。中國人用“理”去概括和歸納,找到了一種可以表達水、云等無常形而有常理的對象的辦法,這種歸納的結果就是“程式化”。筆墨真正的獨立和程式化語言的形成是不可分割的,沒有程式化語言的歸納、梳理和系統(tǒng)化,筆墨就無法做到真正的獨立。
而“程式”到底是什么呢?大略地說,程式是比較概括、簡練、穩(wěn)定的“圖式”,是一種特殊的圖式語言。對此有兩個概念需要區(qū)別:一個是中國的“程式”,一個是西方傳入的“圖式”。“程式”和“圖式”的區(qū)別在于:中國人在藝術發(fā)展過程中所形成的傳統(tǒng)程式比歐洲人在繪畫發(fā)展中形成的圖式更加概括、簡潔、抽象,更重視內在理解,而忽略外在形象,尤其是忽略光影與透視。西方的“圖式”主要是指形象特征與類別區(qū)分,也包括畫面整體的構圖樣式。這個形象既有結構的成分,也包含了表面外觀形象的成分,包括光影、透視等。如果我們把“理”比喻成骨骼,外在的形象就還有肉、皮。西方的“圖式”是既有骨,又有肉,還有皮;中國的“程式”就是骨,是一個內在的結構,它是不太重視肉和皮的。這個區(qū)別有點細微,就類似于全因素素描與結構素描的差別:全因素素描就是骨、肉、皮都要畫出來,尤其是明暗、光源、空間感、質量感、環(huán)境色;結構素描只要把大關系畫出來,把內在的主要“結構點”畫出來,重點在物理,而不在外光影響?!敖Y構點”正是在理解基礎上歸納而來的“理”。
但作為中國概念的“程式”和作為西方概念的“圖式”有一個很大的共性:即程式和圖式都是學習繪畫的第一步所要做的事情。
近代以來,在藝術理論中有一個說法:藝術家要保持嬰兒般的純真之眼,這樣才能做一個好藝術家,才能畫得與眾不同。畫家應拋棄所有的成見,最好什么名畫都沒有看過,由此他直面對象畫出來的東西是最純真的,才能畫得最好。這個說法曾風行一時,幾乎成為藝術家的理想境界。但后來這個理論被實驗心理學(實證心理學)所否定,如阿恩海姆等對人的視覺心理做了很多抽樣調查和數據分析,用了很多科學方法研究人的視覺心理是如何形成的,藝術家是怎樣創(chuàng)作的?最終,實驗心理學經過科學實驗,發(fā)現(xiàn)人一旦長大成年,大腦已經承載了各種信息,只有把一部分信息改變或抹掉才能裝入另一部分信息,不可能再回到如白板一樣的嬰兒狀態(tài)了,因此要以嬰兒般的純真之眼去對待自然是不可能的,這是20世紀心理學的重大成果。由此,便推導出一個說法:藝術家不可能憑空創(chuàng)造,對前人圖式的改變就是創(chuàng)造。因此,無論是“圖式”或“程式”,都是學習繪畫和造型藝術的入門途徑。以上便是我們講的“程式”和“圖式”的差別以及共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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