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8/29 20:24:12 來源:中國文化報
毛澤東《沁園春·雪》(草書) 68×136厘米 沈鵬
詩、書、畫結合,今天還有沒有魅力?很難設想與過去年代相提并論,因為文化環(huán)境、欣賞趣味有了很大差異。但是文化有傳承性,研究傳統(tǒng)會給我們帶來新的啟示?!叭^詩書畫”一向是中國傳統(tǒng)文人追求的目標。這種追求可以說與生俱來,同生命的追求相一致。
“書畫同源”的說法很早。據(jù)《歷代名畫記》,最先創(chuàng)造文字與繪畫時,二者“同體而未分”。照此,書畫同源的“源”,就要追溯到象形文字了。不過“象形”在“六書”中只占其一,漢字中真正屬于“象形”的不多。再把“書畫同源”的概念擴大,便指向書畫的工具、表現(xiàn)手段、藝術理念。繪畫“六法”中的“骨法用筆”“經(jīng)營位置”,相對于書法的筆法、構建?!稓v代名畫記》的作者張彥遠又說王獻之作一筆書,陸探微作一筆畫,“故知書畫用筆同法”,這又把書畫的“源”拉近了一步。
書法之于繪畫,還可以說前者為后者提供了抽象的美學原則,而繪畫也豐富了書法的美學思想。有位畫家曾對我說:為什么常談書法影響繪畫而不大說繪畫對書法的影響?我想可以從書法更具抽象性這一特點作解釋。但既然是“一筆書”“一筆畫”,必定會互相影響。八大山人書法的中鋒用筆,構圖的空靈虛應,感情的冷峻超逸,很難說繪畫與書法的相互影響從哪里開始,到哪里結束。我們甚至可以把八大的書法當繪畫欣賞,或者把其繪畫當書法欣賞。還有的畫家,在書法中吸收樹石的皴擦、蘭竹的撇跳,比如石濤、徐渭等。石濤詩句“畫法關通書法津,蒼蒼茫茫率天真”,說得很好,石濤繪畫的“一畫”論涵蓋了書法,所謂“自一以及萬,自萬以治一,化一而成氤氳,天下之能事畢矣”。
詩書畫結合,詩在第一位。按作品的視覺形象,畫占據(jù)最重要的位置。詩,即實指畫上題句,而更重要的是詩意。傳統(tǒng)的中國文人畫,倘沒有題詩,會覺得缺了點什么,但有了詩句是否一定有詩意,很難說。而如果有了詩(通過書法載體)卻并無詩意,便難以想象那畫也果真內含詩意。從詩、書、畫的某一側面可以看出作者的全面修養(yǎng)。
畫訴諸視覺,詩以語言馳騁想象。兩者結合,互相生發(fā)又互為補益。畫與詩的載體如此相異,而繪畫與書法,則同是訴諸視覺,所以一當說起“書畫同源”便很容易被接受,書法與繪畫的融通,已被長期歷史積淀存在于深厚的美學傳統(tǒng)之中。
我們可能較少涉及書法與繪畫的相異。這里想先說一說書法有沒有“內容”,如果有又是什么。書法藝術以墨線為主導,按照特定的文字形成結構,由一畫、二畫、三畫……直至萬畫。書法的形式可以說即書法的全部。但按照形式與內容的辯證關系,在任何情況下,沒有無內容的形式,也沒有無形式的內容。書法的“形式”也是有內容的。
把書寫的“素材”當作書法作品的內容,幾乎是最常見的誤解。比如書法家寫一首詩、一篇散文,那詩、散文便當作書法作品的“內容”了。但是那詩、散文并非直接對應于書法的“形式”,只是書寫時采用的“素材”。書法既是一門獨立的藝術,就應當以自身的形式與內容為對偶范疇。倘若只要以書寫的文詞為內容,書法豈不徒具外形?豈不成了純粹的某種工具?書法家只要憑借自己的“技術”就可以表現(xiàn)“內容”,書法藝術的獨立性到哪里去了?書法的本體到哪里去了?
我感慨書法本體的缺失。無論什么經(jīng)濟文化需求,社會政治活動,到書法家那里大筆一揮便算完成任務,便算有了“書法”。書法家似乎不需要獨立思考,不需要堅守藝術本體的立場。我當然不主張書法家置身社會之外,就像任何人不能脫離社會一樣;藝術家對社會的動向理應格外敏感。但是只要承認書法是獨立的藝術,書法家的那支筆是個體的存在,那么,書法家就不應當簡單地被視為“筆桿子”,書法家按照藝術自身的規(guī)律發(fā)揮所長。梁啟超說過:“個性的表現(xiàn),各種美術都可以……但是表現(xiàn)得最親切、最真實,莫如寫字。”顏真卿的《祭侄文稿》、蘇軾的《黃州寒食詩》,各自出于真情宣泄,不為了“配合”什么,卻真正具有很強的社會政治意義,就書法本體而論,都達到了歷史的高度。
把書法“素材”當作書法藝術的“內容”,在理論上是悖謬的,在實踐上無益。我們睿智的古人,從來沒有把問題混淆,盡管那時還沒有“內容”與“形式”作為一對哲學范疇提出,古人的基本觀念卻很清晰。有關書法藝術的“內容”,我們且從古人大量文字中尋找啟示。歷代書論,談到書法的特征,談到某家某派的風格,有數(shù)不盡的比喻,天地萬物無所不包。
克萊夫·貝爾說得好,藝術品喚起特殊的感情,但“不是指一切藝術品均喚起同一種感情”。詩、書、畫作品都承載感情,但承載著不同元素的感情,單從這一點也可以說明,不能用預制的感情“塞”進某種藝術。以我的認識,克萊夫·貝爾把藝術定義為“有意味的形式”,主要針對視覺藝術。但各類視覺藝術的內容與形式也有特殊性,比如繪畫中的主題性作品,能否僅以“有意味”概括?如果是,那么它與純粹的花卉、風景、圖案之間有些什么區(qū)別?我以為應作進一步具體的考察,至少,那“意味”很不相同,貝爾說的“不是指一切藝術品均喚起同一種感情”,在這里也是適用的。
然而,“有意味的形式”的定義肯定很適合書法藝術。書法藝術的意味要從它特定的形式去尋找,或者說書法特定的“形式”確定了特定的“意味”。再進一步,書法的各種字體、風格之間的區(qū)別,即便是細微的區(qū)別,仍然要從“不是指一切藝術品均喚起同一種感情”加以闡釋?!坝幸馕兜男问健痹跁w現(xiàn)為意象,有別于繪畫的形象。讀者有時可以從書法欣賞中獲得類似觀畫的那種審美的愉悅,卻不能把書法與繪畫互相代替。
書法家寫詩的狀況又是怎樣呢?詩當然也給書法家提供靈感,但書法不是詩的“形式”,此中道理就不用再說了。詩的形象表現(xiàn)力以及想象時空,比書法寬廣得多?!安粚W詩,無以言”既關系社會倫理、人際交往,也說明詩把語言之美提到最高度。書法藝術在文字書寫范圍內,由線條的運動創(chuàng)造美,其抽象的原則在不同程度上影響繪畫、雕刻、建筑等各門藝術。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也可以說“不學書法,無以言藝術”。從詩與書法找通感,前者發(fā)揮漢字的意美、音美,后者發(fā)揮漢字的形美。
書法依賴文字,文字為傳播文明起著最重要的作用。在漫長的歷史中,文字的書寫與書法的傳播從現(xiàn)象上看幾乎是二而一的事情,會不會因為如此難分難解,我們產(chǎn)生錯覺,把書法在文化中的位置夸張到不適當?shù)牡匚荒??會不會因為我們情感上偏愛書法忽略了理性思考呢?好在我們的目的在按照事物本來面目探討問題,使認識接近真理。
(文章有刪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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