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2/25 21:37:32 來源:中國當(dāng)代藝術(shù)網(wǎng)
瓊·米切爾,《大峽谷XIV(片刻)》,1983. 圖片:Joan Mitchell Foundation
因為路易威登在廣告中未經(jīng)許可使用已故抽象表現(xiàn)主義藝術(shù)家瓊·米切爾(Joan Mitchell)的作品,瓊·米切爾基金會已向該品牌發(fā)出了終止使用函。路易威登近期發(fā)布了一系列由蕾雅·賽杜(Léa Seydoux)代言的商品廣告,其中這位法國女演員在米切爾的畫作前展示該品牌的手袋。這組出現(xiàn)在法國和美國媒體上的廣告使用了米切爾的三幅畫作:1981年的《埃德里塔·弗里德》(Edrita Fried),1976年的《給貝西·喬拉斯的四重奏II》(Quatour II for Betsy Jolas)和1983年的《大峽谷XIV(片刻)》(Grande Vallée XIV [For a Little While]),但廣告中并沒有標注這些作品的名稱,也沒有寫明藝術(shù)家的名字。
塞杜的這組廣告照片被懷疑是在巴黎路易威登基金會拍攝的,那里正在舉辦“莫奈-米切爾”(Monet Mitchell)展覽,將米切爾的作品與法國印象派畫家克勞德·莫奈的作品并列展示,米切爾曾將莫奈視為她的主要靈感來源。路易威登基金會歸路易威登的母公司,奢侈品集團LVMH所有。
瓊·米切爾基金會總監(jiān)克里斯塔·布拉切福德(Christa Blatchford)告訴《紐約時報》,她看到這些廣告時感到“震驚”。布拉切福德表示,即使LVMH集團首席執(zhí)行官、全球最富有的人之一貝爾納·阿爾諾(Bernard Arnault)提出捐贈,但她仍兩次拒絕了該集團在廣告中使用米切爾的藝術(shù)作品的請求。布拉切福德指出,瓊·米切爾基金會通常拒絕所有商業(yè)用途的請求。她說:“我們從未允許任何人這么做過,也從未發(fā)出過終止使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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