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10 20:46:25 來源:美術報
書法是東方藝術的瑰寶,是中華民族特有的一種傳統藝術形式,它主要通過漢字的用筆用墨、點畫結構、行次章法等造型美,來表現人的氣質、品格和情操,從而達到美學的境界。從某種意義上講,書法藝術與繪畫、雕塑等造型藝術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
作為一門實用性與審美性相結合的空間藝術,仍然可以把書法藝術劃歸于造型藝術。尤其是因為繪畫、雕塑側重于再現,而書法側重于表現,因此可以將書法劃歸表現性空間藝術。書法最初只是用于人們書寫文字的日?;顒樱l(fā)展到后來才逐漸成為一種獨特的藝術樣式。當然,由于今天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已經很少使用毛筆來書寫普通文字,使得書法的觀賞性越來越取代實用性,書法作為一門表現性造型藝術的作用日益突出。近年來,除了傳統書法所指的毛筆書寫藝術外,硬筆(包括鋼筆、鉛筆、圓珠筆、粉筆等)書法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興趣,逐漸發(fā)展成為書法藝術的組成部分。
在人類步入信息時代的今天,隨著互聯網的普及應用,網絡已經成了人們生活的重要空間。人們雖然仍在使用文字,但這種文字是數字式的,是通過敲打鍵盤產生的。相信在不久的將來,用筆書寫文字將會成為書法藝術家特有的行為,書法的實用性將成為歷史的名詞而被逐漸遺忘,書法的藝術性將繼續(xù)支撐著書法向新的空間發(fā)展。
中國書法是從社會實用的漢字書寫中發(fā)展起來的一門藝術。所以,它必須以漢字為表現對象。各種藝術都有其獨特的表現形式和藝術語言,書法以漢字及其連綴而成的語句、篇章為載體,以無一相同的各種點畫線條和多姿多彩的線條集合形象,對人形成視覺沖擊、心靈碰撞,令人獲取美感并頓有所思、思有所悟。
書法首先是實用的,然后才是藝術的。書法的藝術性是從實用過程中逐漸發(fā)展形成的。自古以來,書法始終是記事、銘功、交流等不可或缺的工具,在使用這一工具時,書寫者自覺地運用了自己的書寫技巧,不自覺地融入了自己的心理活動,賦予這些原本實用的東西以藝術的美感和生命力,在不經意間創(chuàng)造了許多不朽的藝術珍品。王羲之的《蘭亭序》,顏真卿的《祭侄文稿》,都是實用過程中產生的書法杰作。這種實用與藝術完美統一的創(chuàng)作方式與存在方式是書法藝術所特有的。
東漢至唐代是中國書法的形成發(fā)展時期,這一階段的書法作品都是以實用的形式出現的。這一階段書法審美之風頗盛,如傳蔡邕書的《熹平石經》、碑立,每天有上千人乘車前往觀看摹寫,把街道都堵塞了。一些論述書法技術和審美的著作也很多,如蔡邕的 《九勢》、 庾肩吾的《書品》。但是,這一階段幾乎沒有件真正為審美而進行創(chuàng)作的書法作品。人們感受到的書法美都來源于匾額、石碑、文稿、信札等。因此,那時候的書法藝術美都顯得質樸、自然、空靈。真正自覺地追求書法藝術性的時代應該是宋代以后,特別是明代。有兩個明顯的標志可以說明:一是書法的內容由實用文體轉為抄錄前人的詩詞歌賦,當然也有書寫自作的;二是形式的多樣化,明代以前的書法形式大多是手卷和碑刻,而宋代以后條幅、中堂、橫披等形式不斷出現,特別是王鐸,用很長的紙來書寫,對觀者的視覺沖擊很大。
書法是以書寫文字的方法來進行藝術創(chuàng)作的,不寫字無以為“書”,書法必須講 “法”。歐陽詢說:“書法,書而有法之謂。”書法創(chuàng)作離不開筆法、墨法、字法、章法,只能在遵循這些基本法度的基礎上探索創(chuàng)新。所謂“不為法所拘”,是有法之無法,是“從心所欲不逾矩”。不重視法度不行,拋棄法度、隨意涂抹更無法進入書法之門。胡涂亂抹則無以稱“法”。所以,書法藝術必須是寫字的,又必須是講究形式、技法的。
書法作為藝術還有其工具、材料方面的規(guī)定性。蔡邕說:“ 惟筆軟則奇怪生焉?!睍ㄇё税賾B(tài)的藝術形象都是充分發(fā)揮毛筆獨特性能,濡墨揮運、提按頓挫而創(chuàng)造出來的。數千年的書法史實際上就是人們不斷總結如何運用毛筆創(chuàng)作的歷史。歷代書法家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用筆的方法和規(guī)律,形成了一整套用筆的技巧、法則,它是書法藝術理論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離開毛筆,書法豐富的藝術內涵將大打折扣。
此外,書法用墨在歷史上也形成了相對明確的規(guī)定性。早期的書跡中,用墨色與用朱色兼而有之??墒请S著歷史的發(fā)展,墨色得到充分肯定并廣泛運用,而朱色悄悄退出了書法的歷史舞臺。實際上,墨色的變化遠不止五個層次。墨之黑色,看上去單純,但卻包含著各種色彩的印象,使人感到變化無窮,它能使點畫線條本身的豐富變化得以充分展現。書法藝術就是基于此而發(fā)展起來的。書法作為藝術形式的審美欣賞功能與作為社會生活實用工具的信息傳播功能相伴隨,留下了漫長的歷史足跡,是中華民族重要的精神財富,供后人慢慢學習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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